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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電視特別好看,工作也特別多,一晃眼就傍晚了,通常我的習慣是早上起床或是前一天晚上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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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電視特別好看,工作也特別多,一晃眼就傍晚了,通常我的習慣是早上起床或是前一天晚上就先想好今天大概想寫的東西,一整天邊忙邊回憶邊整理,反正我大多數的時間都在開車也只有腦袋是自由的,回到家把工作收尾,吃完晚飯開始條列式的筆記,寫好筆記去洗澡,邊洗邊組合句子,但今天吃完晚飯進度是零。

我敲了一個老鞋友,「考你,給你五分鐘回,講出五雙鞋,不用最好最屌最怎麼樣,就此時此刻浮現在你腦海的五雙鞋,不用有原因」,他回了「13代,Kobe4,Penny3,Pippen1,藍太空」很好,除了Kobe4我沒什麼感覺其他都太容易了,「就Pippen1吧,如果我找不到硬碟裡的照片才寫13代」我回。

同樣是公牛王朝、同樣是比誰氣墊大的年代,更精準的說,之前是比誰的氣墊窗開的多,現在開始要比誰的氣墊露出來的多,加上同梯次的Jordan 12代無敵割腳,不意外的當時我也是選這雙而冰凍12代,鞋子本身就是典型的九零年代鞋款,一慣的扎實厚重甚至說的上笨重,定價不便宜因為給你看的到的超大氣墊,除了好看並沒有什麼特別值得拿出來說嘴的,但好看就贏了四分之三了。

最後一次穿他是高中了吧,從國中穿到高中,說他扎實厚實確實說得過去,說他好看就更毫無爭議了,在那個球鞋美好的時代要喜新厭舊一點都不難,架上的鞋會等你存夠錢都還買的到,買了新鞋就把舊的冰鞋櫃,再一次穿他就是在球場上聽到場邊的老伯大喊:「年青人!你的鞋底掉了!」那是我第一次明白,原來鞋子是會壞的,我記不得我是拿著還是硬著頭皮穿著他回家,但我記得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衝進房間看其他的鞋盒,「真的耶! 鞋子會壞耶!」

我是兔兔,我一邊寫一邊想,想以前喜新厭舊,現在反而是厭新厭舊, 嫌新的不好看,嫌新出的舊的不好穿。想那個經典的畫面,Flu game那個畫面,老喬嬌喘一聲跌入老皮懷裡,老皮腳上穿的是zoom air的Pippen 1,剛好照片里場邊的攝影師腳上穿的是大氣墊的Pippen1。

分享的是我第一雙不確定是不是唯一一雙真的穿到壞掉穿到戰死沙場的鞋子。

Love & Peace
愛與平安

我是兔兔 A.K.A. RogerTheRabbit

以前的文章整理在這,算blog吧 : https://rogertherabbit22.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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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兔兔,Rabbitfoot Co是我的公司。 我喜歡球鞋,我買球鞋,我也賣球鞋,越買越多,也越賣越多,就變成職業賣家。 哪裡有的買,我就往哪跑,哪裡有的賣,我就往哪寄,越跑越遠,越寄越遠,就成了國際貿易。 為了買鞋我在爆風雪的公路開過夜車,為了買鞋我爆胎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鄉間小路,為了買鞋我風塵僕僕穿過了一個又一個小鎮,飛往不同的城市參加球鞋活動,認識來自五湖四海的鞋友。 邊買邊逛,邊逛街邊旅行,邊做生意,邊長見聞。 一邊經歷,一邊領悟,一邊體會生命,一邊享受生活。 我買東西,賣東西,看東西,寫東西。 我熱愛球鞋,我熱愛工作,也熱愛生活。 我很幸運能把我的興趣跟工作結合並且融入生活,我很幸運我有顆清楚的腦袋,不但能記下來,還能講出來。 我是兔兔,我是球鞋愛好者/網路賣家/經營生意的人/寫作的人/愛好生活也用心生活的人
我是兔兔,Rabbitfoot Co是我的公司。 我喜歡球鞋,我買鞋,也賣鞋,越買越多,越賣越多,就變成職業賣家,越跑越遠去買,越寄越遠去賣,就成了國際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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